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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成等委员联名提案:必须要司法考试改革


     200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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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推行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和精英化,已成为世界上多数国家推进法治进程的选择。我国从2002年开始建立并施行的司法考试制度,为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保障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王学成等19位全国政协委员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的联名提案中指出,目前我国的司法考试制度存在"一考定终身"的弊端,而且考试不能有效结合司法实践,无法盘活现有司法资源,缺乏实践性。提案建议,完善现行司法考试制度。 学法网

      提案认为,现行司法考试制度不能完整反映应考人员的从业能力和水平,欠缺科学性。考试采取一次性书面考试的方式,主要反映应试者的记忆能力和对法律一些基本条款和内容的掌握程度,很难反映出从事法律职业者所应当具备的基本分析能力、推理能力和判断能力。"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时间和记忆力等因素影响,通过司法考试的往往是非办案部门的行政人员或刚毕业的大学生,而一些具备执法办案能力、司法经验丰富的人却因为应试能力不强、学习时间不够等原因而不能通过考试。"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案建议,完善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实行累进制或达标制司法考试。累进制是改革一次性司法考试模式,参照国际注册会计师考试模式,在一定的时段内,累计完成规定的科目考试并合格者,即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达标制就是变一次性司法考试为两次或两次以上阶段考试,第一阶段为第二阶段的达标门槛,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学理论基础的掌握程度;第二阶段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门槛,侧重检测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其思维过程和理论素养。

      提案还建议,根据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建立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从业人员从业后的继续教育培训制度,以促进法律从业人员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强化司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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