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法律网
打造中国法律网站第一品牌!
  •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资料中心 名家说法 律师联盟 法律咨询 审判参考 法学院专区 产品中心
    网站首页 | 最新法规 | 法规查询 | 法律辞典 | 司法案例 | 司法考试 | 行业标准 | 合同范本 | 法学论文 | 电子期刊 | 法律博客 | 法律论坛
    公安安全 | 人民检察 | 人民审判 | 司法行政 | 政府法制 | 纪检监察 | 财税审计 | 金融证券 | 建设国土 | 人力社保 | 商务贸易 | 质检检疫
    农业水利 | 发改物价 | 环境保护 | 安全生产 | 工商行政 | 国资国企 | 工业信产 | 教科文体 | 民族民政 | 外交外事 | 人口计生 | 交通铁道
    地方法规 -> 北京市 -> 正文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启动“在新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工程中实施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备案”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8/07/21    实施时间:2008/07/21
    颁布部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时效性:有效
    将本文收藏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新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工程中实施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备案的通知》(京建材〔2008〕372号)的要求,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现建设工程材料的可追溯性管理,“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备案网上办公系统”于7月22日正式启动。现就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备案网上办公系统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受市建委委托,负责试点工程建材采购备案管理的日常工作与专项监督检查。各区、县建委按照工程质量监督分工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试点工程建材采购备案管理工作,区、县建委应当对试点工程执行建材采购备案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组织专项检查。
      二、实施建材采购备案试点工程的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2008年1月1日后办理施工许可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工程。
      三、试点工程中实行建材采购备案的建材品种包括:钢材、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建筑砌块、烧结砖(非粘土)、轻质隔墙板、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给排水管材管件、节水型用水器具、建筑扣件、散热器、建筑门窗、电线电缆。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首先应通过北京建设网(http://www.bjjs.gov.cn)首页右侧的“网上办事大厅快速通道”或访问市建委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20.f5.bjjs.gov.cn/egovhall/)进行注册登录。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不同,为每一个试点范围内施工项目部建立子账户。施工项目部使用子账户名和密码进行工程建材采购备案。
      2、登录成功后,点击页面“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备案”链接。根据要求填写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及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备案表。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63980138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将本文收藏到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招聘 | 问题答疑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Copy Right © 2007-2008 By www.51falv.net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无忧法律网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E-Mail:51falv@sina.com 京ICP证081003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