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布《SDE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的通知
文件号:建科教[2008]653号 |
颁布时间:2008/07/17
实施时间:2008/10/01
颁布部门: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时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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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SDE无管网灭火系统的工程质量,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按照市建委《关于下达2006年度建设系统第一批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06]1078号)要求,编制完成《SDE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SDE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DB29-189 -2008)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在我市施行。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范,施行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公安消防局。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标准由天津市公安消防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将本文收藏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