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路灯设施建设运行技术标准》的通知
文件号:建科教[2008]626号 |
颁布时间:2008/07/03
实施时间:2008/09/01
颁布部门: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时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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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天津市道路照明为各种车辆的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方便人民生活和美化城市环境的目的,天津市路灯管理处按照市建委《关于下达2007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07]1243号)要求,编制完成《天津市路灯设施建设运行技术标准》。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路灯设施建设运行技术标准》(DB29-188-2008)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08年9月1日起在我市施行。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标准,施行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路灯管理处。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标准由天津市路灯管理处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七月三日 将本文收藏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