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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


    文件号苏建传[2008]29号
    颁布时间:2008/07/02    实施时间:2008/07/02
    颁布部门:江苏省建设厅   时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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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省建设系统坚决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在省委、省政府和建设部的统一部署下,紧急行动,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地投身和支援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出色地完成了房屋应急评估、规划、勘测、设计、工程建设、市政工程、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等各项应急任务,取得了辉煌的阶段性成果。截止6月30日,过渡安置房建设已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给江苏的任务,共2.8万套,超额完成8000套。全省建设系统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为受灾群众建造了近2000幢、42万平米活动板房,创造了援建奇迹,得到了江苏省委、省政府和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评价。
      前线指挥部和各建设大队,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勇挑重担,自加压力,不等不靠,连续作战,攻坚克难,科学组织,千方百计提前完成了任务,建设了一座设施配套齐全的“板房新城”,涌现了一批顽强拼搏、甘于奉献的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体现了江苏人民对绵竹人民的一片深情,展示了“江苏速度”和江苏精神。
      为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调动全省建设系统工作者的积极性,大力倡导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我厅决定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评选表彰首批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建设系统参加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的单位,包括临时组建的赴川抗震救灾队伍等。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省建设系统参加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的干部职工,包括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应急抽调的干部职工。
      3、表彰名额:此次表彰先进集体数原则上不超过25个,先进个人原则上不超过180个(各市详细分配情况见附表一),各市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预留部分名额用于由省建设厅直接组织抽调单位、人员的表彰。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在抗震救灾中组织纪律性强,不畏艰险,有团结拼搏精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在参加抗震救灾、恢复重建中取得显著成绩,对促进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有突出贡献,受到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信赖和称赞。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抗震救灾中,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迎难而上,勇于奉献,攻坚克难,表现突出,在参加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中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程序
      1、各市由市建设局(建委)牵头,对照条件和名额组织推荐,并将名单报省建设厅人事教育处。推荐多名的,要明确推荐次序。
      2、由省建设厅直接组织前往灾区执行抗震救灾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援川抗震救灾前线的由省援川过渡安置房建设现场指挥部研究提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对已经完成抗震救灾任务离开四川的,由厅办公室、省建管局会同省援川过渡安置房建设现场指挥部共同研究提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送厅人事教育处。
      3、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对各市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确定“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
      四、有关原则和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主要面向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一线,可酌情考虑部分在后方直接为抗震救灾提供各种服务、发挥重要协调、调度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干部职工。
      3、在本次抗震救灾工作中,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人员和集体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4、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呈报审批表和汇总表,主要事迹不超过800字,要做到内容完整、翔实,文字简练。请各单位于7月6日17:00前,先将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和先进个人呈报汇总表报送我厅人事教育处,先进个人呈报表及先进事迹材料可于7月10日前报送。以上材料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ddj_jst@163.com。相关表格可至江苏省建设厅网站(http://www.jscin.gov.cn)下载。
      联系人:戴登军联系电话:025-83318937
      附件:
      1、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3、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4、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呈报汇总表(略)
      
    江苏省建设厅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附件一:
      
    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先进集体指标数

    先进个人指标数

    南京市

    1

    13

    无锡市

    1

    9

    徐州市

    1

    9

    常州市

    1

    9

    苏州市

    1

    13

    南通市

    1

    13

    连云港市

    1

    9

    淮安市

    1

    9

    盐城市

    1

    9

    扬州市

    1

    13

    镇江市

    1

    9

    泰州市

    1

    9

    宿迁市

    1

    9

    南京市政

    1

    6

    备注:由省厅直接组织参加抗震救灾的房屋应急评估、规划、勘测、设计、造价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等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由省建设厅负责推荐。

     


      

      附件二:
      
    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
      

    先进集体名称

     

    先进集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填报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援川过渡安置房建设现场指挥部意见

     

    省建设厅意见

     

       

      附件三:
      
    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名

     

    性别

     

    二寸

    免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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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年月

     

    参加工

    作时间

     

    民族

     

    文化

    程度

     

    工作

    单位、职务

     

    政治

    面貌

     

    单位

    地址、电话

     

     

     

     

     


      

     

    填报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援川过渡安置房建设现场指挥部意见

     

    省建

    设厅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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