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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正文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八批备案名单的函的通知
文件号
:
粤国税函[2008]349号
颁布时间:
2008/06/30
实施时间:
2008/06/30
颁布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时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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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经贸委《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八批备案名单的函》(粤经贸函〔2008〕922号)转发给你局。省局《关于二手车经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5〕566号)中的“按国家规定审批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按省经贸委提供的备案名单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八批备案名单的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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