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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第1号台风“浣熊”影响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件号琼教[2008]29号
    颁布时间:2008/04/18    实施时间:2008/04/18
    颁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   时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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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海南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根据省气象台预报,2008年第1号台风“浣熊”已于4月16日上午加强为强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2级,预计18日夜间在我省文昌至三亚一带登录,具有登录早、移动快、强度大、雨量大4个特点,可谓来势汹汹,将对我省产生严重影响。国家防总对做好防御台风 “浣熊”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派出工作组赴我省指导防风工作;省委书记卫留成、省长罗保铭对此作了重要批示;陈成副省长主持召开专门会议作了具体部署。为切实做好台风灾害的防范工作,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御2008年第1号台风“浣熊”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府办函〔2008〕108号)、《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第1号台风“浣熊”影响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安委办〔2008〕31号)要求和4月17日上午省三防工作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现就做好2008年第1号台风“浣熊”影响期间我省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把防台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这次台风来得早、影响范围广、强度大并带来强降水和大风,易引发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防台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动员一切力量做好防台工作,确保学生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台风造成的损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各部门分工协调,按照防风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落实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所有存在危险因素的校舍、房屋采取防风、防汛措施,做到预案、技术、物资、人员四落实;立即停止使用有严重隐患、急需改造的危险校舍,在当地政府和在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下,把学生转移到安全地方或采取停课等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三、加强因强降雨引起小流域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沿海、沿江地区以及山区的学校更要注意防范台风引起的大雨大风可能造成的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易进水的学校要做好各项防水准备工作,妥善转移教学仪器设备。
      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及时普及防御台风的知识,增强教师和学生防御台风意识和能力,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逃生和报警方法。
      五、在台风影响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值班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和突发性事件,并及时处理和上报。
      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总结历次防台抗台的经验,进一步落实防台责任制和防台预案,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防御工作。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一把手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由于责任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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