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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件号内卫疾字[2008]298号
    颁布时间:2008/05/05    实施时间:2008/05/05
    颁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时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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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呼铁局、包钢、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卫生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8〕73号)转发给你们,今年的夏季即将到来,为加强我区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加大检查和督导力度,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层层负责,责任到人,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规范院内感染性疾病科(肠道门诊)工作,进一步完善肠道门诊制度,做好肠道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在今年的5~10月期间,认真进行腹泻病例的登记和筛检,发现疫情要立即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并严格掌握肠道传染病出院标准,防止疫情扩散。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根据当前疾病流行特点,要加强霍乱老疫区疫情监测,特别要加强大、中城市建筑工地、学校、托幼机构、农贸市场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的疫情监测,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肠道传染病的疫情动态,同时要每日审核医疗机构上报的疫情情况,一旦发现腹泻病例增多的情况,要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并实施有效措施;加强对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切实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处理工作,防止疫情的发生、流行和蔓延。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卫生监督部门加大食品卫生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对餐饮业、学校等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督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要对经营水产品的餐馆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督促餐馆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要坚决整改并予以严厉查处。要积极与工商行政部门配合协作,加强对水产品市场的监管,对无证无照的餐饮摊点要会同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五、各地要认真做好有针对性的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的肠道传染病防治技术培训,提高各类专业人员处置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能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依法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和考核。
      六、各地要结合当前防病特点,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垃圾和蚊蝇孳生地等一切可能有传染源的场所,消灭传播疾病的媒介昆虫。加强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治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病意识。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略)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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