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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4年1月11日在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案件号: 审理法院 : 判决时间:2004-2-24将本文收藏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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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旭 各位代表: 现将全省法院2003年主要工作和2004年主要任务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宝贵意见。2003年,全省各级法院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各项工作,认真执行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在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狠抓审判、执行工作,精心构筑铁案工程,大力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责 一年来,全省法院积极按照中央、省委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刑事、民商事、行政、林业、执行、立案、审判监督等各项审判职能,共受理各类案件286602件,结案268282件,分别比上年下降4.30%和3.01%。在办结案件中,各类刑事案件41867件,占15.61%,其中,一审刑事案件21735件,占8.10%;各类民商事案件127170件,占47.40%;行政及国家赔偿等案件6289件,占2.34%;执行案件92956件,占34.65%。 (一)打防并举,维护稳定 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共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杀人、抢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夺等“严打”重点案件11641件,判处罪犯12753人。依法审结了福州以方国贞为首、福清以王建德为首、泉州以李树芳为首、南平以吴定胜为首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6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死刑。加大了对区域性偷私渡、制贩毒、六合彩等犯罪案件的惩治力度,共审结案件861件,判处罪犯1379人。在“严打”审判中,各级法院始终注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政策适用关,依法惩治犯罪,依法保障人权,有64名被告人被依法宣告无罪。龙岩刘日太投毒案,省法院经终审,认定刘日太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了无罪判决。回顾从2001年4月开始的“严打”整治斗争,全省法院共审结“严打”案件22821件3676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8954人。“严打”整治斗争还进一步考验和锻炼了法院队伍,先后有28个集体和30名个人被评为全国、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单位和个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坚持“严打”方针的同时,各级法院强化民商事及行政审判职能,狠抓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依法妥善审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破产安置、劳动争议、标会集资等各类群体性矛盾纠纷案件1116件,有的一案涉及当事人近千人。大力加强信访申诉工作,接待群众来访89726人次,处理群众来信41554件,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判处未成年人犯253人。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5646件,回访缓刑、假释人员和少年犯304次,促进了罪犯改造。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以案释法,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此外,全省法院针对治安隐患,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对加强社会管理产生了积极效果。在防治非典的严峻时刻,省法院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坚决惩处利用防治非典实施的各类犯罪,依法保障非典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晋安、福清、荔城、武夷山等法院先后审结一批假借检查非典进行入室抢劫或冒称感染非典进行诈骗、敲诈勒索案件,依法从严惩处了犯罪分子。政和、芗城等法院还依法处理了借非典哄抬物价、发布虚假广告等行政案件,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保障改革,促进发展 依法严惩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强化了对走私贩私、制假贩假、偷税骗税、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这类犯罪案件748件1420人,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从严惩处与经济犯罪有关的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犯罪案件683件894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0人,挽回国家经济损失1394.53万元。 依法审理与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妥善处理了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案件449件,推动了产权的有序流转。严格规范破产案件的审理,依法审结福建三龙集团公司等有影响的破产案件54件,涉及破产企业资产3.5亿元,促进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完善。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农业政策,审结涉及“三农”案件5451件,依法支持农民减负增收,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审结各类金融纠纷案件2911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26.81亿元。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清理农村基金会工作,审理农村基金会案件3094件。依法审结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清收不良贷款案件2152件,充分保护了国有金融债权。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纠纷案件203件。重视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审判。审结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物业管理等纠纷案件4379件,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发展。强化对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69809件,结案标的金额138.60亿元,维护诚信,惩戒失信,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适应入世后的新情况,公正审理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和海事海商案件3503件,承认、认可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裁判4件。新加坡亿兆宝石私人有限公司与张荣光、王诏玉侵犯股东优先权纠纷一案,省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将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新加坡公司法作为准据法,依法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三)以人为本,维权护民 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纠纷,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1577件,比上年上升4.67%。在案件审理中,坚持做好调解工作,依法维护婚姻自由,制裁重婚、家庭暴力等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加强对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判。审结侵权及交通、医疗、产品责任、环境污染等事故引发的案件7339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及时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坚决贯彻国家劳动就业政策,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和劳动报酬案件4099件。省法院专门作出部署,要求各级法院坚持依法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大力加强对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的审判,制裁职业中介机构欺诈行为和用工单位拖欠工资行为。共审结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案件2357件,涉及金额达1369.1万元。全省法院积极开展涉军案件的审判工作,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省法院成立了 华东地区第一个高院“维军”合议庭,加强工作指导。一年来,各地法院审理涉军案件167件,非诉讼调解纠纷17件。不少法院开设了“维权”咨询热线,为军人军属提供大量法律服务。一些法院深入部队驻地以案说法,宣传法律,受到了官兵的好评。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865件,审结2793件。其中,判决撤销、变更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有494件,维持的有575件。依法履行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职责,监督维护依法行政。共执结非诉执行案件12303件,总金额达1.96亿元。同时,还受理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66件,审结55件,决定赔偿102.43万元,使遭受违法行政权、司法权侵害的人及时得到了救济。改进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级法院进一步规范执行收费办法,取消当事人预交申请执行费用,建立执行指导和风险提示制度,依法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全省统一采取摇号、抽签方式选定评估、拍卖机构,保证了评估、拍卖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难以执行的案件,采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上下级共同执行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共新收执行案件89637件,执结92956件,比上年分别下降10.71%和5.19%;执结标的金额达88.77亿元,比上年上升0.93%。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二、积极践行司法为民 一年来,全省各级法院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贯彻于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通过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司法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一)切实做好司法便民工作。全省法院着力构建适应审判实际、满足群众需求的便民诉讼体系。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省法院经过认真调研,提出了“司法为民28条措施”,从立案信访、审判执行工作、人民法庭等多方面,进一步把司法便民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根据这一要求,各级法院必须及时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对行动不便的群众打官司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必须加快民商事案件审理流程,强化庭前调解与速裁结案;必须解决执行迟滞问题,确保执行到位款物于10日内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必须向辖区群众公布巡回办案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时解决群众纠纷,等等。通过这些措施,不仅方便了人民群众,而且进一步转变了人民法院的工作作风。各地法院按照28条措施细化工作,完善制度,寓服务于审判之中,“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深入人心。各地法院还继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一年来,共为1350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80.98万元。 (二)积极推行便捷、公正的审判方式。全省法院继续改革审判机制,加强审判管理,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公正、透明、高效的要求。一是强化诉讼制度改革。在申诉复查、国家赔偿、执行异议等环节,采取公开听证方式,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实行繁简分流,推广速裁审判方式,及时将涉诉当事人从纠纷中解脱出来。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结案的占59.16%,案件审理时间较以往大幅度缩短。二是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将调解贯穿于民事诉讼全过程,以简洁和经济的方式化解纠纷,维护合法的民事关系。去年,全省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的有27610件。其中,省法院调解解决各类大案43件。各级法院还重视人民调解的诉讼替代作用,认真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处了大量民间纠纷。三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进一步健全了流程管理、审限警示、催办和通报等制度,克服人为拖拉、低效办案的现象。全省已有52个法院通过计算机网络对案件进行全程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经过努力,全省法院去年审结的案件中,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审限内结案率分别达到了98.66%、99.81%、98.89%。 (三)认真开展司法大检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去年全省法院深入开展了“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活动。从司法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审判质量与效率和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等四个方面,认真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共派出检查组62个349人,深入实际,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查案件,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各级法院着重做好案件的自查、评查,全面检查了2002年以来审结的115386件案件,发现并纠正有问题的224件,其中,被各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认定为违法审判并追究责任的20件。与此同时,各级法院还进一步狠抓审判监督工作。依法审查当事人的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原判确有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并依法进行改判;对申诉和再审申请无理的,劝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全年共受理审判监督案件851件,审结720件。受理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433件,比上年下降了13.92%。通过开展司法大检查和强化审判监督工作,有效地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在去年审结的139937件各类一审案件中,当事人服判的占88.08%,上诉案件占11.92%。上诉案件中,被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比率比上年下降0.27个百分点。 (四)全面清理超审限案件。全省法院切实把超审限案件的清理,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一项突出任务,下大气力抓紧抓好。坚决按照“依法惩罚犯罪,依法保障人权”的原则和要求,认真清理刑事超期羁押案件。各级法院院长亲自负责摸排案件底数。省法院派出多个督导组,深入案件较多的法院,逐一核实情况,推动工作开展。实行了分级负责、挂牌督办、每周通报制度,采取定人、定案、定时、包质量的方法,加快办案进度。省法院适时出台了《刑事二审案件审限管理规定》和《案件移送、宣判流程及期限管理表》,细化项目,明确分工,缩短时间。加强协调配合,会同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研究、解决影响办案进度的环节。截止去年11月底,全省法院超期羁押案件208件406人,已全部清理完毕。在彻底清结刑事超期羁押案件的同时,各级法院还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清案工作责任制,大力清结其他超审限案件。到年底,共审结超审限民商事、行政案件327件,基本消除了案件积压现象。 三、狠抓法院队伍建设 全省法院坚决按照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要求,继续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抓好法院队伍建设。一年来,开展了公正文明执法和“回顾过去、开拓未来”等一系列活动,有效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 (一)以思想教育为先导,不断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全省法院切实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和推动各项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开设讲座、进行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学原著、学《纲要》,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旗帜鲜明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统领法院工作全局、贯穿各项审判活动的指针。经过不间断的学习教育,广大法院工作人员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对“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性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刻,工作热情不断高涨,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去年,有54个集体、5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范韶勇、吴庆锥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二)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心,大力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结合基层换届,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主动向地方党委推荐政治强、业务精、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干部担任法院院长,并协助组织部门重点考察、调整和充实了63个法院领导班子。二是加强对基层法院班子的指导和教育培训。省法院、各中院每位院领导都确定了2至3个基层法院作为联系点,及时了解情况,加强指导。先后举办了全省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和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努力提高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综合素质。三是推进基层法院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全省法院基本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通过开展竞争上岗、择优选任、岗位交流,318名优秀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在省委组织部的关心支持下,省法院每年从高等院校招收一批法学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去年又招收了38名,全部充实到基层。四是深化创建公正文明单位活动。将原来在立案庭和人民法庭开展的创建公正文明窗口活动,向整个基层法院延伸。通过完善新的创建规划与标准,提高基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 (三)以提高业务素质为基础,推进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全省法院以省市两级法官培训中心为基地,采取法官教法官的模式,组织上岗培训、任职培训和其他专项培训。有计划地选送中、青年法官到国家法官学院、大专院校、党校深造,争取名额选送法官出国学习。对在读本科、研究生学员给予政策倾斜和条件保证。目前,全省法院已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法官1958名,占法官总数的33.9%,有176人已经考取或者正在攻读法学硕士、博士学位,本科学历以上人员的比率较上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一个通理论、精业务的法官群体正在成长。我省法院的一些法官还走进大学,作为客座教师,为大学生讲授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促进了教与学的共同提高。 (四)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确保队伍清正廉洁。全省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狠抓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并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强化对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不廉不公问题的发生。去年4月,省法院颁布了“十条禁止性规定”,进一步对法院工作人员行为提出强制性的要求。同时,组织拍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片,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了教育效果。进一步强化对审判领域的纪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执法执纪和审判作风检查,不断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严肃处理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违法审判、违法执行的人和事。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5起5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32人。 四、加强省法院各项工作 一年来,省法院通过带头执行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依法加强监督指导,努力带动和促进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发展。一是抓好重大案件审判。省法院全年共办结各类重大案件2784件,比上年上升25.75%。其中重大刑事案件778件;民商事大案761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48.73亿元。二是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去年,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省法院组织开展了“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廉洁、司法文明”四个专题调研活动。通过这次大规模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24篇,比较系统地摸清了全省法院审判、队伍、改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29个转化成果的方案,为指导和推动今后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三是强化监督与指导,统一全省执法尺度。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查非诉执行行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各类意见、规定28件,规范、指导全省法院工作。去年上半年,针对非典疫情对全省法院正常开展审判工作造成较大影响,部分案件无法如期开庭审结,未结案件增加的实际情况,省法院迅速下发《关于切实坚持“两手抓”,努力夺取防治非典与审判工作“双胜利”的通知》,及时指导全省法院调整工作布局,及早作出清理未结案件的部署,扭转了审判工作的被动局面。同时,省法院还通过审判委员会审查重大疑难案件、督办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等,依法纠正下级法院工作中的偏差,确保司法的公正和统一。四是进一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省法院紧紧抓住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积极帮助基层法院争取国债投资用于审判法庭建设。共有40多个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获准立项。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加强基层装备建设。目前,省法院连接各中院的数字、语音、视频网络系统已经投入使用,75个基层法院建成了计算机内部局域网。 五、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 一年来,全省各级法院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始终服从党的绝对领导,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各项审判工作中去。同时,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及时向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省法院依法办复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全省法院办复各级人大代表来信445件,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交办件710件,接待代表来访544人次。继续加强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和检查法院工作,聘请51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通过设立《法院工作情况》等专刊,按时向代表报送法院工作情况,并走访人大代表2542人次,召开由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175场。对于大案要案和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各级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去年,包括省法院、各中院在内的全省各级法院,共邀请849名各级人大代表旁听公开审理案件137件,直接听取代表对案件审判的意见。与此同时,各级法院还认真对待和办理人大常委会督办的案件,切实重视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反映的有关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实践证明,监督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爱护和鞭策,也是人民法院正确执行法律的重要保证。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全省法院的工作虽然取得很大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法官队伍素质在一些方面与新形势要求还不相适应;少数案件处理不公,诉讼时间拖得太长,引起当事人不满;极少数人滥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违法、违纪审判、执行,甚至贪赃枉法,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执行难”问题仍是困扰和阻碍法院工作的重要因素。此外,办案经费不足的问题在基层法院仍较为突出;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的物质建设、技术装备与司法现代化的要求尚有差距。全省各级法院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恳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方面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继续帮助法院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各位代表,今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全省法院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构建我省大稳定工作格局,建设“平安福建”,依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全面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增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六大精神的基础上,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端正执法指导思想,确保全社会公平与正义目标的实现。在法院各项工作中,必须始终代表党和人民的意志与利益,坚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来行使审判权,坚持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必须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二)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觉地把构建大稳定工作格局,建设“平安福建”,作为工作重点。继续依法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和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维护政治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从严惩处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维护经济稳定。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坚决保护无辜者,纠正和预防超期羁押,依法保障人权。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依法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促进基本经济制度完善。依法审理金融案件,防范金融风险,切实保障金融安全。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保护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保障土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合法开发利用,促进环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在处理社会经济纠纷和人民内部矛盾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机制的职能作用,提高调解结案率,促进纠纷矛盾妥善解决。 (三)坚持司法为民,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全面落实省法院提出的司法为民28项措施,完善制度,办便民之事,行利民之举,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最高目标。深化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机制,给老百姓到法院告状提供一个文明便捷的环境。继续推行司法救助制度,使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社会弱势群体得到充分的司法保护。改进人民陪审员制度,让人民陪审员更多地参与行使审判权,弘扬司法民主。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加强执行工作,兑现生效裁判,实现群众合法利益。健全审判质量和效率的监控体系,进一步严格再审立案和改判标准,依法纠正错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裁判的公信力。 (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审判的能力和水平。狠抓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为主线,以“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职业化法官队伍。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领导审判工作和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全面贯彻落实《法官法》,研究建立法院人才发展战略,完善以素质为中心的人才吸收、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法院队伍。改进现行法官培训制度,完善法官在职继续教育,提高法官业务水平。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继续大力整顿审判作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机制,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人民赋予法官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排忧解难、主持公道、伸张正义。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法院的审判任务更加繁重,肩负的使命更加重大。我们决心在省委领导、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更加优异的审判业绩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夺取福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胜利,做出新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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