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审判参考 -> 立案工作 -> 河南省 -> 正文 |
|
 |
新县法院制定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措施保稳定
案件号: 审理法院 : 判决时间:2004-3-8将本文收藏到 |
|
|
新县法院把解决涉法信访案件作为“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内容,专题研究部署处理涉法信访案件具体措施。 一、明确指导思想,成立组织 全体干警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态度出发,坚持把解决涉法信访案件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坚持长抓不懈,抓住稳定这根“弦”,争取把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集中精力和时间,认真排查各类案件的上访苗头。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和各业务庭、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解决涉法信访问题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涉法上访问题的领导和督查工作。 二、责任到人,认真排查 规定了排查时限,要求各业务庭、室、队在四月十五日前,对二00三年以来所办各类案件,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梳理,逐案甄别,对有可能引起上访的案件,逐案建档,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逐一落实,及时掌握上访人的思想动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进一步加强申告制度,每月15日各庭、室、队对所办案件是否有上访的人和事报立案庭备查,采取多种形式准确及时、有效地掌握上访问题。 三、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和畅通解决问题渠道,争取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支持。互通信息,妥善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尽职尽责。 |
将本文收藏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