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法律网
打造中国法律网站第一品牌!
  •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资料中心 名家说法 律师联盟 法律咨询 审判参考 法学院专区 产品中心
    网站首页 | 最新法规 | 法规查询 | 法律辞典 | 司法案例 | 司法考试 | 行业标准 | 合同范本 | 法学论文 | 电子期刊 | 法律博客 | 法律论坛
    公安安全 | 人民检察 | 人民审判 | 司法行政 | 政府法制 | 纪检监察 | 财税审计 | 金融证券 | 建设国土 | 人力社保 | 商务贸易 | 质检检疫
    农业水利 | 发改物价 | 环境保护 | 安全生产 | 工商行政 | 国资国企 | 工业信产 | 教科文体 | 民族民政 | 外交外事 | 人口计生 | 交通铁道
    审判参考 -> 立案工作 -> 河南省 -> 正文

    虞城县人民法院实行信访听证制度


    案件号:  审理法院 :  判决时间:2004-5-12
    将本文收藏到
    从4月份开始,虞城县人民法院对群众信访实行听证制度,借鉴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召集相关业务庭人员对当事人反映的案件问题进行直接、公开处理,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诉权利。
      “信访听证”实行“有诉必理”的公平服务原则。凡是通过来信来访形式向法院申诉的,立案庭依照来信、来访的时间顺序及轻、重、缓、急的具体情况,排列“信访听证”的具体时间,安排公开听证,然后由立案庭庭长主持的合议庭对群众所反映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程序、审理效果等进行审查评议,并尽量当场作出评议结果。
      该制度实行以来,虞城县法院已妥善处理涉法信访案件11起,较好地预防了无理缠诉、越级上访、矛盾激化等情况的发生,确保了司法公正,维护了社会稳定。
    将本文收藏到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招聘 | 问题答疑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Copy Right © 2007-2008 By www.51falv.net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无忧法律网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E-Mail:51falv@sina.com 京ICP证081003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