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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法院:四策并举加强刑事审判监督
案件号: 审理法院 : 判决时间:2003-7-16将本文收藏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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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获嘉县法院高度重视刑事审判的“公正和效率”。近日,该院四策并举,以期实现零超期、零上访、零发还、零改判的“四零”目标。 一是实行刑事审判会审制。规定所有刑事案件在合议庭提出初步意见之后,由主管院长召集全体刑事审判人员集体讨论。会上,由主审人或合议庭汇报案情和拟判结果,与会人员从实体、程序等各个方面共同审查,发表个人意见,供主审人或合议庭参考。二是严格责任,层层把关。刑庭和少审庭规定,每发生一起发回重审或改判案,由主审人及庭长向审委会汇报,说明发还、改判的原因。三是制定细则,细化程序。今年3月份,两高和司法部共同下发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为使其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刑庭和少审庭抽调专人,借鉴外地法院先进经验,吸纳以前自身的有益做法,制定了实施细则,细化了操作规程。四是随时汇报,及时指导。刑庭和少审庭每月向主管院长和院长各报送一份含每个案件裁判文书在内的书面报表。重大紧急刑事案件,主审人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和院长汇报,以便院领导能够随时了解和掌握案件动态,一旦发现问题能够主动及时地予以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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